特首重申覆核案無政治動機 對有人批司法機關感遺憾

發佈日期: 2017-08-21 1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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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回應三名前學生領袖,及反對東北發展人士在覆核刑期後被改判監禁的案件,重申律政司提出刑期覆核,以至上訴庭的判決,無任何政治動機。

星期日有二萬二千人遊行,聲援在兩宗覆核刑期案被改判即時入獄的三名前學生領袖,和十三名反對東北發展人士。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傍晚在特首辦見記者,表示《基本法》保障市民遊行集會的自由,但上訴庭亦指出並非沒有限制。

林鄭月娥說:「行使自由和權利不是沒有限制,亦受到法律規管,所以如果在表達意見或者進行示威時發生違法行為,需要受到法律制裁,所以這次兩單覆核的事件涉及的都是違法行為。所以有些說法指,今次當事人被『政治迫害』或者所謂『政治犯』,我覺得這個說法是完全不正確。」

林鄭月娥表示,律政司就案件向法庭提出上訴,是律政司的獨立決定,過程中她沒有過問。至於律政司內部就是否上訴有不同意見,林鄭月娥認為表示是正常,指政府高層討論問題經常都會有不同意見,她說外界對律政司司長袁國強的批評並不公平,又對有人認為法庭裁決受干擾是不負責任。

林鄭月娥說;「整個決定都是完全從法律方面考慮,絕對是沒有,我再說,絕對沒有任何的政治動機。對於有部分人士因為對於今次判刑覆核,對上訴庭的不滿或有不同意見。而對於法庭或整個司法機關,或上訴法庭的法官作出無理的攻擊,我都是表示極度遺憾。我覺得他們傷害的不單是個別法官,亦影響了香港的司法獨立以及我們最珍而重之的法治精神。」

林鄭月娥又被問到作為母親,對有青年被判入獄的感受。她說:「我當然覺得作為母親,我現在和數位母親說,可能我可以理解大家的心情,但這亦令我想起在2014年10月21日,當時我是以政務司司長身份在政改的討論過程和學聯五位同學公開對話,其中包括周永康和羅冠聰,當時我是懇請大家在發表意見、表達訴求的時候應該在守法、和平理性以及在不影響其他市民的權利和自由之下的情況進行,這是真正的民主精神。」

律政司亦發表聲明,重申兩宗非法集會案完全是依據適用法律處理,不存在所謂「政治檢控」;又說上訴庭已考慮到相關被告完成社會服務令扣減刑期,所以亦不存在「雙重追訴」或「雙重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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