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本管理賦予學校自由度 有指校董會缺乏監管

發佈日期: 2017-08-19 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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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教育界人士認為興德學校問題,反映在校本管理政策下,校董會缺乏監管。教育局副局長蔡若蓮表示,會加強對校董的培訓和支援,但難以強制。

林日豐在這間中學做了十九年校長。他說,暑假才是校長最忙的時間。

獅子會中學校長林日豐稱:「事無大小也要去做。學校現在要處理維修保養,洗手間怎樣去裝備,渠務上要處理好。」

雖然甚麼也要管,但林日豐就說,校長並不是權力最大:「我想(校長)權力本身來自其角色和法團校董會。法團校董會之上,也有一個辦學團體,在法團校董會的章則內,也訂明了校長的職權。」

《教育條例》在二零零四年通過修訂,當時政府提出「校本管理」,賦予學校更大的自由度。法團校董會便是資助中小學最高的管理組織,人數沒有上限,校長是當然成員。

來自辦學團體的校董,人數不可以超過總人數的六成。另外設有教師校董、家長校董、校友校董和獨立校董。有需要時,教育局也可以委任校董,但是有教育界人士就認為,政府對校董會的監管太寬鬆。

教育專業人員協會會長馮偉華表示:「放權放得太過,監管相對變弱,有時有權也不用,所以有部分學校覺得自己很大權、很大自主度,有時連政府的指示或方向都未必跟從。」

教育局副局長蔡若蓮稱:「其實有些方面,我們也需要,如果校本管理要運作良好,其實要幾方面互相配合。教育局的監管支援、對校董的培訓,讓他們明白自己職責,教育局絕對可以在這些方面去加強。」

現時教育局會為校董提供自願性質的培訓。局方說,校董是義務性質,難以強制實施。

蔡若蓮表示:「我們知道其實所有校董都是義務,當然是付出自己額外的時間和精神去服務學校。我們目前只可以鼓勵他們接受培訓。」

學校校董雷其昌指:「你說的監察,一定要校監有一定基本對教育和運作,有一點認識。希望辦學團體都要留意,這不是所謂榮譽,而是現時校本管理下,校監真的有很重要的職責。」

有教育界人士就提出,政府應該檢視現行的監管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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