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文署與救生員工會商指引 就使用急救器材存分歧

發佈日期: 2017-08-17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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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文署與救生員工會討論提升救生員的訓練水平。工會聲稱,現時救生員未夠資格使用急救器材,康文署不同意。

政府拯溺員總工會及港九拯溺員工會約十名代表,今個月第二次與康文署代表召開特別會議,討論救生員的訓練指引。

工會早前呼籲會員,在康文署提升救生員水平至輔助醫療程度之前,暫停使用醫療氧氣及心臟除顫器等醫療器材,以免負上刑責。

康文署反駁,救生員接受訓練時已學習使用有關器材,如果故意不用,會受到紀律處分。

康文署助理署長(康樂事務)霍李湘玲表示:「如果救生員在有需要時,仍然故意停止使用這些(醫療)氧氣及心臟除顫器,去救傷者及遇溺者,我們部門及署方已確定這些為不當行為,不排除對這些同事採取紀律處分。」

雙方討論大約三小時,工會指署方仍未回應到訴求,但同意改為要求救生員遇到緊急情況時使用醫療器材,同時要報警和召喚救護車。

有醫生表示,心臟除顫器及醫療氧氣已經很普遍,亦不難使用。

香港心肺復蘇委員會會長蕭粵中稱:「除顫器用法越來越簡單,甚至其實有些除顫器很自動化,你只需要開機依其指示去做。用起上來技術上並不高,假設真的要學習也不會很難學。」

他認為公眾對救生員的要求較高,應該提升訓練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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