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之鋒等三人三年前衝擊政府總部案,律政司申請覆核刑期,高等法院上訴庭改判三人監禁六至八個月。 其中前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非法集會罪,由原先80小時社會服務令,改判即時監禁六個月。 學聯前秘書長周永康非法集會罪,由原先判監三星期,緩刑一年,改判即時監禁七個月。 學聯前常委羅冠聰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會罪,由原先120小時社會服務令,改判即將監禁八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