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示威區垃圾桶縱火案,被判監的樹仁大學學生會前會長楊逸朗,向高等法院申請上訴期間保釋被駁回。 楊逸朗因串謀縱火罪成,三月底在區域法院被判入獄兩年,另一被告葉卓賢判入勞教中心。楊逸朗在判決後,已就定罪和刑期提出上訴。 案情指,前年十二月九日,立法會二讀《版權(修訂)條例草案》期間,楊逸朗放火酒及報紙入立法會示威區一個垃圾桶,而葉卓賢事發時負責把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