衝擊立會案刑期覆核續聆訊 朱偉聰指對過激行為不後悔
發佈日期: 2017-08-15 11:41
港澳
粵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等13人,因反對新界東北發展衝擊立法會,被判社會服務令,律政司申請覆核刑期,高等法院上訴庭第二日聆訊。 他們早上到庭應訊。其中被告朱偉聰指,當時見到新村民被迫遷,為保護村民的家園不會後悔。 上訴庭副庭長楊振權指,法庭不是針對他們示威集會的權利,而是行使權利過程中展示的暴力。朱偉聰說對過激行為不後悔,但對有保安受傷感到抱歉。 2014年6月,立法會財委會審議新界東北前期發展工程撥款時,示威者以竹枝強行撬開大樓的門及拉扯鐵馬等。13人早前被裁定參與非法集結罪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