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處理衝擊立會案覆核申請 律政司促改判即時監禁

發佈日期: 2017-08-14 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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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等13人三年前衝擊立法會,被判社會服務令。高等法院處理律政司覆核刑期的申請,律政司要求改判即時監禁。

黃浩銘等人早上到高等法院應訊。立法會財委會2014年6月審議新界東北前期發展工程撥款,多名示威者以竹枝強行撬開大樓玻璃門及拉扯鐵馬等。黃浩銘等13人被裁定參與非法集結罪名成立,各判80至150小時社會服務令。

律政司在庭上陳詞時指,立法會是法治的重要象徵,示威者衝擊立法會是公然挑戰法律及漠視公共秩序;又指示威者恃人多勢眾,明知大樓內有警員也衝擊,情況嚴峻,可能越過臨界點變成暴動,公然藐視社會秩序,行為極之嚴重,除即時監禁,其他判刑都不適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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