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藥店東主與一間日式食肆被裁定違商品例

發佈日期: 2017-08-09 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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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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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中藥店東主及一間日式食肆,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裁定違反《商品說明條例》。

海關早前接獲舉報,指一間中藥店向一名顧客出售懷疑假冬蟲夏草。經政府化驗所檢測,證實並無冬蟲夏草成分。中藥店東主因供應附有虛假商品說明的冬蟲夏草,被判160小時社會服務令,並要賠償事主一萬六千多元。

至於日式食肆的個案,海關收到舉報,指該食肆未有讓食客事先知悉收取服務費,於是進行試購,發現食肆於顧客結帳時,才告知有關收費。因作出誤導性遺漏的營業行為,被判罰款四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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