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決定不會就社民連梁國雄,早前被裁定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不成立,提出上訴。 社民連梁國雄案中被控出任立法會議員期間,收受捐款沒申報。 律政司發言人回覆查詢時指,根據相關條例,律政司要就裁決上訴只限於法律事宜,而該案的關鍵,正如審理的區域法院法官所指,有關款項是給予梁國雄,抑或是梁國雄代社民連收取,這是事實問題、非法律問題。 無論律政司是否同意結果,都不能就裁決在法律上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