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的旺角暴亂,其中一宗涉及三名被告的案件,兩人各被判監三年,一人被判入教導所。 區域法院裁定三人暴動罪名成立,19歲楊子軒被判入教導所,26歲連潤發及20歲羅浩彥,則各被判監禁三年。 法官姚勳智判刑時指,雖然本案以三年半為量刑起點,考慮到首被告楊子軒年輕,需改過自身判入教導所。而羅浩彥沒進一步襲擊,連潤發雖然積極參與,但考慮到他沒有案底,兩人同減刑至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