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有大量過時法例 部分標準落後或影響市民健康

發佈日期: 2017-07-21 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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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有大量過時法例 部分標準落後或影響市民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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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是先進城巿,不過經常被批評法例落後,未有跟隨國際標準修改法例。

在香港,法例落後不是新聞,問題是落後多少。

一名學生表示:「為甚麼與菲林相關?拉開菲林嗎?」一名市民表示:「不明白,不知道。」相機店老闆表示:「它的意思是不可拍照,以往的年代,菲林要曝光,拿到影像,現在拿著手機便可以到處拍照。」

有市民表示:「以前要倒糞的,這一座樓也是『倒夜香』的,維修了後便沒有了。」另一名市民表示:「還有嗎?這好像是清朝時代的事,還有嗎?」

修改法例要多久呢,或許可以問問他。黃煥忠研究蔬菜重金屬含量,他說香港對固體食物的鉛含量規管離奇地寬鬆。國際標準每公斤的菜,鉛的上限是0.3毫克,但是香港是六毫克,是國際標準的二十倍。

浸會大學生物系教授黃煥忠表示:「你會看得到,香港六毫克每公斤的鉛含量,是一個不知從哪裡來的數字。」

六毫克即是多少呢?六毫克相當於六千微克,每公斤水的含鉛上限是十微克,菜含鉛上限,是水含鉛上限的六百倍。吃一碟一百克,含鉛量剛剛不超標的菜,吸收到的鉛,相當於喝二百四十杯,剛剛不超標的水。

究竟每公斤六毫克,是何時訂的標準呢?《食品摻雜(金屬雜質含量)規例》對上一次修訂是在1983年,不過追溯到首次立法的1960年,固體食物含鉛標準跟今天一模一樣。

攝取過多的鉛會影響小孩的智力,黃煥忠說,內地跟隨歐盟標準,不過香港仍未改,不明白為甚麼標準五十年不變。

黃煥忠表示:「當官的人可能押後點再說,現在沒死人、沒出事,但是從食物安全的角度,每一年也有一些我們量度的蔬菜,鉛含量超出這標準,有可能一些小孩子,智商低一點,這個鉛也可能是因素,雖然沒數字去量化。」

2015年屋邨爆出鉛水危機,政府今年提出,修訂固體食物的含鉛標準,跟隨國際標準大幅收緊。

黃煥忠表示:「也是一個觸發點,原來鉛在我們水中含量那麼高,一查(固體食物)標準,為甚麼我們的標準那麼寬鬆,於是現在開始施加政治壓力,讓官員做事,所以是有一點諷刺,不過這樣說,話說回頭,現在改總好過不改。」

法例何時才在立法會修改,仍是未知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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