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敬恩被控刑恐罪不成立 公眾地方擾亂秩序行為罪成

發佈日期: 2017-07-20 11:02
港澳
馮敬恩被控刑恐罪不成立 公眾地方擾亂秩序行為罪成
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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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大學學生會前會長馮敬恩和前外務副會長李峯琦,去年初衝擊校委會會議,今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裁決。馮敬恩被控四項控罪,第一項刑事恐嚇罪不成立,但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罪成立。

案件涉及去年一月,港大校委會召開會議時,被人圍堵和衝擊。時任學生會會長馮敬恩被控刑事恐嚇等四項控罪,他早前承認刑事毀壞及強行進入罪,但就否認刑事恐嚇,及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罪。

李峯琦被指阻礙救護員送校委紀文鳳到醫院,被控抗拒或阻礙公職人員執行公務罪,他否認控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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