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暴亂涉及五名被告案 三人罪成兩人罪名不成立

發佈日期: 2017-07-17 1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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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角暴亂涉及五名被告案 三人罪成兩人罪名不成立
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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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旺角暴亂其中一宗涉及五名被告的案件,其中三人在區域法院裁定暴動罪罪名成立,另外兩人不成立。

五名被告年齡介乎18歲至47歲,控罪指他們去年2月9日,在旺角豉油街近花園街交界,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分別手持玻璃樽及向警方投擲磚頭,

法官裁定首被告楊子軒、第二被告羅浩彥及第五被告連潤發暴動罪名成立。

另外第三被告陳紹鈞、第四被告孫君和罪名不成立。

法官定於八月七日判刑,三人交懲教署看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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