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議員遭撤銷資格 立會須21天內公布議席懸空

發佈日期: 2017-07-14 1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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倘議員遭撤銷資格 立會須21天內公布議席懸空
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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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是在去年底入稟高等法院,指四人拒絕及忽略宣誓,要求法庭裁定四人宣誓無效,撤銷議員資格。

立法會議員去年宣誓就任,劉小麗慢讀,梁國雄帶同道具宣誓,又叫口號。羅冠聰和姚松炎同時在誓詞前後加入其他字句。

律政司去年底入稟高等法院,提出原訴傳票,指四人拒絕及忽略宣誓,要求法庭根據《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及《宣誓及聲明條例》,裁定四人宣誓無效,撤銷四人議員資格。

律政司同時亦代表時任行政長官梁振英,司法覆核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和秘書長陳維安,裁定四人宣誓有效的決定。

案件今年三月於高等法院審理,代表政府的資深大律師指四人的宣誓屬不真誠、不莊重,亦違反人大常委會對宣誓要求的釋法。

根據程序,如果有議員議席被撤銷,立法會秘書長必須在判決後廿一天內刊憲公布議席懸空,選管會之後會安排補選。

本屆立法會七十名當選議員,已有青年新政的梁頌恆及游蕙禎被法庭裁定宣誓無效,終審法院將處理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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