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就取消強積金對沖提供補貼 料2至3年後實施

發佈日期: 2017-06-23 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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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就取消強積金對沖提供補貼 料2至3年後實施
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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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會議同意逐步取消強積金對沖。在指定日期後,強積金的僱主供款不可以用作對沖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但政府將設過渡期並提供補貼,預計兩至三年後實施。行政長官梁振英說下屆政府可以有不同的決定。

政府還有一星期換屆,行政會議再次舉行特別會議,討論取消強積金對沖,今次終於有敲定方案,認為政府的原有建議最可取。

就是在指定日期後僱主的強積金供款,不可再對沖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不設追溯期,但在指定日期前的供款仍可以對沖。政府會設十年緩衝期,期間提供79億元補貼僱主,尤其是中小企因為取消對沖造成的財政負擔。

不過政府建議,遣散費和長服金計算方程式由年資乘以月薪的三分二,減至二分一。假設一名月薪15,000元的僱員,工作兩年後被裁員,強積金僱主供款的18,000元不可以對沖,加上遣散費,總共會有33,000元,比較現時有對沖,強積金被「沖走」,僱員只獲得兩萬元,即是取消對沖下可以多收13,000元。

對於勞資雙方、立法會,以至下屆政府會否接受方案,梁振英說將來可以再討論。行政長官梁振英說:「下屆政府在對沖問題上,及其他本屆政府作的決定上,他們完全可以改變這是他們的主權。」

政府說這個對沖方案具針對性,仔細平衡勞資及政府三方利益,三方都會有讓步。政務司司長張建宗說,政府在十年緩衝期為提供補貼,足夠讓僱主適應。

政務司司長張建宗說:「整件事上,我們要顧及僱主的承受力,因為香港有九成八是中小企,我們建議(計算方式)將三分二,稍為微調至二分一,目的反映長服金及遣散費,其實部分與強積金重疊。」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蕭偉強否認政府硬推方案。他假設下屆政府按建議推展,並取得立法會支持通過修例,預計最快兩至三年後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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