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通識:行政會議
發佈日期: 2017-06-23 18:24
港澳
即將就任行政長官的林鄭月娥完成行政機關的拼圖,率領各主要官員見記者,翌日亦公布新一屆行政會議非官守成員名單。 根據《基本法》,行政會議是協助行政長官決策的機構,人數無規定,任免由特首決定,但歷任特首對行會角色都有不同想法。 第一任行政長官董建華在97年7月上任前近半年就公布行會成員名單,官守成員只有三名司長,但有十一位非官守成員。 董建華連任後推行主要官員問責制並改組行會,三司十一局、十四位問責官員全部成為行會官守成員,非官守成員則大減至只有五人,變成以官員主導的行會。 時任行會召集人梁振英認為,司局級的官員比較了解行會的運作,令行會可以較為主動。到曾蔭權上台改變這個格局,一下子增多八位非官守成員。 無論行會成員是甚麼身份,在討論過程中發表甚麼意見,都要尊重「集體負責制」,即是行會所有決定視為集體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