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仕仁案600萬訟費 涉控方英大狀機票酒店費

發佈日期: 2017-06-23 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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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仕仁案600萬訟費 涉控方英大狀機票酒店費
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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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及新地前高層串謀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月中被終審法院駁回上訴。據悉,律政司向各上訴人索取合共約600萬訟費。

律政司早前已列明四人的分擔比例。若以600萬訟費計算,許仕仁要付30萬訟費,新地前聯席主席郭炳江要付300萬,而新地前執行董事陳鉅源及港交所前高級副總裁關雄生,分別要支付210萬和60萬。

其中郭炳江、陳鉅源及關雄生不反對分擔的百分比,但已被頒令破產的許仕仁反對。訟費當中包括代表控方的英國御用大律師David Perry機票與酒店費用,以及每天五萬元律師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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