啟德體育園工程引提案誘因 業界指政府冀增進度

發佈日期: 2017-05-27 0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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啟德體育園工程引提案誘因 業界指政府冀增進度
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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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工務小組正在審議的啟德體育園工程,當中具爭議的「提案誘因」,有議員認為涉及的金額太多,有業界相信,政府希望加快項目進展。

啟德舊機場的北面停機坪,佔地約28公頃,待立法會通過撥款後,這裡將會建成啟德體育園。

政府建議由承辦商負責設計、興建及營運,建築費由政府負責,估計需要近319億元。但其中最具爭議的是有一億八千萬元,會用於鼓勵承辦商投標,落選的三名投標者,每名最多可獲得六千萬元,是本港首個工務工程項目引入「提案誘因」,政府早前解釋,是為了吸引更多承辦商競投。

有立法會議員指,承辦商提交方案涉及版權,做法合理,但提案誘因金額太多。

建築、測量、都市規劃及園境界姚松炎指:「政府堅持用『DBO』形式,即是『設計、建造、營運』模式,於是乎投標變成了很貴,如果一個設計可能是數百萬元,數百萬已經可以買到部分版權。」

本身是建築師的吳永順認為,政府是希望項目盡早落成。

啟德海濱發展專責小組主席吳永順指:「要吸引投資者,或是有相關營運經驗的機構,去建立大團隊做很多東西,需要聘用很多專業人士,包括建築師、結構工程師、機電工程師或是交通工程師、園景師,很大隊的專業人士,亦要計算所用物料一些技術問題。這一類的前期工作,其實在投標者在未中到合約前,已經要付出的人力、物力和資源去做,可能(六千萬元)都未必賠得足。」

政府指「設計、建造和營運」,並不是基建工程的主流招標方式,過去十年約有10項工務工程都是採用此模式,又指與單一承辦商訂立合約,將有利於監督和管理,亦有助提高建築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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