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年初的旺角暴亂,其中五名被控暴動罪男子,在區域法院被裁定表證成立。 五名被告由18至47歲,全部人早前都否認控罪。法官接納其中一名25歲被告的口供及招認等供詞呈堂,並裁定五名被告共三項暴動罪表證成立,案件押後下周一續審。 他們被控去年2月9日在旺角豉油街近花園街交界,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分別手持玻璃樽及向警方投擲磚頭。預計案件審訊約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