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繼昌去信謝偉俊申報與梁振英正進行民事訴訟

發佈日期: 2017-05-24 1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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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繼昌去信謝偉俊申報與梁振英正進行民事訴訟
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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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議員梁繼昌去信調查UGL事件專責委員會主席謝偉俊,申報他和行政長官梁振英正進行民事訴訟。梁振英再質疑梁繼昌是否適合出任調查委員。

指梁振英被稅局調查、被梁振英入稟控告誹謗的梁繼昌,堅持拒絕退出調查UGL事件的專責委員會,亦認為毋須申報。但他在星期一去信委員會主席謝偉俊,申報他和梁振英正進行民事訴訟。

但梁繼昌指,民事訴訟不屬於《議事規則》訂明須申報的個人金錢利益,強調他今次屬自願申報。

《議事規則》第83A條規定,議員就討論的議題如果有直接或間接的金錢利益,須要在討論前申報和披露,否則不可以動議議案或發言。

梁振英下午出席活動時未有回應提問。後來他發表網誌談梁繼昌的申報,指梁繼昌一邊申報、一邊說沒有金錢利益。反問誹謗案件是否沒金錢利益?即使沒有金錢利益,是否代表梁繼昌適合出任委員?

梁振英又舉例問,一個舉報人沒有金錢利益,是否就可以出任同一案件的陪審員?

而民主黨林卓廷就去信謝偉俊,要求梁振英出席專責委員會的公開會議,解釋為何要私下透過委員會前副主席周浩鼎修改專責委員會的研究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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