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拘21名涉違法Uber司機 不排除再拘多人

發佈日期: 2017-05-23 13:00
港澳
警拘21名涉違法Uber司機 不排除再拘多人
無綫新聞 TVB News
無綫新聞 TVB News
已複製連結
警方拘捕21名Uber司機,涉嫌非法載客取酬及沒有第三者保險,而在道路上使用車輛罪。

涉及的私家車扣查在深水埗警署,警方本月派人喬裝乘客,以手機應用程式多次租用私家車。早上在將軍澳和九龍塘一帶拘捕二十男一女Uber司機,年齡21至59歲。他們做Uber司機由幾日至幾年不等,每次收取五十至一百五十元。

西九龍交通部總督察劉達輝表示:「案中的被捕司機,在網上平台登記私家車,以手機應用程式接受客人的召車要求後,就會前往客人的家中或者地點,去接載客人往目的地。我們相信司機並無向運輸署申請汽車出租許可證及無有效的第三者保險,來作載客取酬用途。」

警方指被捕司機要於五日內提交相關文件,又提醒乘客租用車輛時要多留意。劉達輝表示:「我手上的出租許可證,應該所有車輛必需要展示在擋風玻璃左上方,當你租借車輛時,可以留意到這點。」

警方正調查是否有人協助或教唆被捕司機,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根據《道路交通條例》,任何人不得駕駛汽車作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否則最高可被罰10,000元及監禁6個月,而根據《第三者保險條例》,在道路上使用汽車,必須持有效第三者風險保險單,否則可被罰10,000元及監禁12個月。

無綫新聞 TVB News
無綫新聞 TVB News
無綫新聞 TVB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