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棟國指工廈不宜表演活動 擬修例提舊工廈安全

發佈日期: 2017-05-21 1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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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棟國指工廈不宜表演活動 擬修例提舊工廈安全
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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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前有外國樂隊涉嫌未申領工作簽證在工廈演出被捕,保安局局長黎棟國指,考慮到消防安全,表演活動不適宜在工廈進行。

入境處月初在觀塘鴻圖道一個工廈單位,拘捕四名涉嫌違反逗留條件的外國樂隊成員。保安局局長黎棟國出席一個電視論壇時指,工廈不適宜進行表演活動。

黎棟國表示︰「表演場地的消防要求是特別嚴格,因為有很多人。一幢工廠大廈本身的設計不是進行這些活動,例如一間戲院不會在工廈裡,各方面的防火物料都要有特別要求。」

另外政府正在草擬新例,提升1987年前落成的舊式工廈消防安全,必須按消防處及屋宇署的12項指示改善消防裝置。

黎棟國鼓勵大廈業主立案法團向政府表達意見︰「希望取得整體方向,我們要提升樓宇安全水平的要求,大家都覺得可處理到。(例如)現在舊式工業大廈的天台水箱要有多大,如果沒有水箱,即使花很多錢安裝喉管都是零(效果)的。」

政府計劃明年初提交條例草案予立法會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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