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城市大學學生,去年將12支仿真槍走私到內地,在深圳被判監7年。案件正進行二審。 廣州日報報道,23歲被告去年7月,答應一名中學同學帶貨到內地,換取500元報酬,貨主聲稱是電子零件。 被告在福田口岸過關時,被內地海關截查,檢獲12支仿真槍。 深圳中級人民法院去年12月,一審裁定他走私武器罪罪成,法庭指由於他不是主犯,可依法減輕處罰,判監7年,罰款2萬元人民幣。被告提出上訴,指是受人蒙騙,不知攜帶的是甚麼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