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振英稱改UGL文件冀調查更全面 被指說法誤導

發佈日期: 2017-05-16 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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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振英稱改UGL文件冀調查更全面 被指說法誤導
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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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專責委員會調查行政長官梁振英收取澳洲企業UGL五千萬元,梁振英承認親自修改專責委員會副主席周浩鼎提交予委員會的文件。周浩鼎指處理事件符合規則及法律;民主派就指,梁振英的說法誤導。

這份由周浩鼎提交予立法會調查UGL事件專責委員會的文件,顯示有多項修改紀錄,修改人是「CEO-CE」,即是梁振英的職位簡稱。

梁振英出席行政會議前,主動承認是他親自修改文件;又指作為被調查對象,有權提出意見。至於為何不直接去信專責委員會,反而修改周浩鼎的文件,他指是因為爭取到周浩鼎支持。

梁振英表示:「我提出修改文本就是將一些本來周浩鼎認為不應該調查,或者認為整個研究範圍不需要,因為已經有職權範圍了。因此我說不如將我的修改全部加了下去,以及我可以爭取到他同意,擴大(調查)範圍,使得委員會可以盡快定出研究範圍,繼續向前走,就是周浩鼎。」

梁振英在這份有關調查範疇修訂建議文件作出四十多項改動,包括在調查範圍加入「澳洲傳媒公開的UGL協議文本的完整性及真偽」。在他與UGL簽訂協議時,加上「當日是否已當選行政長官」。

另外,梁振英亦刪走部分字句,例如在研究是否須申報利益時,刪走《基本法》相關字眼。另一段說研究梁振英有沒有按照規定申報,刪除「就任行政長官之時」及「行政長官任期內」的字眼。

他指修改目的是希望委員會調查更全面:「一就要盡快完成這個調查。第二個原則,調查範圍一定要全面,否則委員會在一年後,有人說『你放生梁振英』,我不想出現這情況。」

梁振英指專責委員會會議毋須保密,但就質疑為何有人披露周浩鼎的文件:「有人在會外將一些本來需要保密的事披露出來,這我不介意,但這違反立法會守則,我認為立法會應該要調查。」

他指UGL事件至今已有兩年多,從沒收過任何涉及合約的公司或稅局向他查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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