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卓堅提逾20次司法覆核 議員倡配額制防濫用

發佈日期: 2017-05-16 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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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卓堅提逾20次司法覆核 議員倡配額制防濫用
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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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洲居民郭卓堅先後提出二十多次司法覆核,多數獲批法援打官司,但只是一次勝訴。有議員建議設立配額制,防止被濫用。

78歲獨居退休人士郭卓堅,過去十一年提出超過二十宗司法覆核,他說全靠生果金或長者生活津貼支付入稟費用。

「第一次」是2006年,就新渡輪長洲航線盈利,補貼其他虧損航線,向運輸署提司法覆核。大部分司法覆核申請都獲批法援,包括港視發牌、政改諮詢報告及即將開審的丁權案。

但只贏過一場,就是2015年投訴食環署沒處理長洲無牌經營殯儀館案,由於獲批法援,即使敗訴都不用支付訟費。

去年底在未獲批法援下,提出覆核行政長官梁振英宣誓時漏讀「香港」二字的案件,最終未獲法院批出許可,法庭判郭卓堅要支付對方訟費,他估計約三百萬元。

又指即使破產,都會繼續提司法覆核,長洲居民郭卓堅指:「《基本法》35條講明,政府行政失當,市民可以有權司法覆核政府。例如填海、甚麼海豚呀、綠化地帶的居住問題,我是不會(提覆核)。因為我們居住(問題)還緊張過海豚,海豚可以游去第二處。」

法援署數字顯示,去年只批出27宗涉及司法覆核的法援申請,是五年來最少,同涉及款項是最多。

有議員擔心制度被濫用,九龍東議員謝偉俊指:「有同一個人用同一種方式,他經常申請,但是同一道理就是經常輸,那我們是否覺得,是時候應該有些類似quota system(配額制)呢。如果不是與自身權益有關,而是一些公眾議題,我覺得需要考慮。」

法援署表示不評論個別案件,但指有嚴謹審批機制,包括案情背景、證據,及適用法律原則,決定應否批出法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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