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婚姻公務員覆核福利勝訴 申請人冀檢視政策

發佈日期: 2017-04-28 2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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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婚姻公務員覆核福利勝訴 申請人冀檢視政策
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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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高級入境事務主任在新西蘭與同性男友註冊結婚後,未能享有已婚公務員福利,入稟高院申請司法覆核。法院裁定申請人有關公務員福利的覆核勝訴,但就駁回涉及合併報稅的覆核。公務員事務局表示,會聯同律政司詳細研究判詞,再作出適當跟進。

提出司法覆核的男子是高級入境事務主任梁鎮罡,他2014年與同性伴侶在新西蘭註冊結婚後,去信公務員事務局申請更改婚姻狀況為「已婚」,但被拒絕。

他報稅時再發現稅務局不接受二人合併報稅。於是入稟申請司法覆核,指政府歧視,要求獲得與異性婚姻一樣的待遇。

高院法官頒下判詞指,當二人在海外合法註冊結婚,無論配偶是異性或同性都應享有政府福利,包括醫療、牙醫服務等,不應因為性傾向而有差別待遇。

法官不認為給予福利會間接承認同性婚姻合法化,亦不覺得會衝擊本港婚姻制度,或影響傳統家庭觀念,裁定公務員事務局拒絕批准福利是等同對申請人性傾向歧視,因此判申請人覆核勝訴,申請人配偶應享有公務員事務規則下的配偶福利。

法官指由於要預留充足時間,讓局方考慮修訂安排,因此裁決延至九月一日生效。

至於針對稅務局的挑戰,法官認為,由於《稅務條例》列明,合併報稅只適用一男一女的夫婦,因此申請人的同性婚姻不符合資格,所以駁回針對稅務局的覆核,換言之兩人不能合併報稅。

另外,法庭判公務員事務局及稅局須向申請人支付六成訟費。

申請人梁鎮罡回應法庭裁決,對其配偶可享有已婚公務員福利感到鼓舞,又指提出司法覆核,不是要享受特別優待,只是想獲公平和有尊嚴的對待。他希望政府藉這個機會檢視現行政策,消除性傾向歧視,避免再出現類似司法覆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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