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31歲母親,因搖晃及掌摑初生兒子,最終令他死亡,在高等法院被判監八年。 案情指,被告前年8月在長洲家中,因為忍受不到三個月大兒子的哭聲,將他抱起搖晃、拋下床和掌摑。被告見男嬰身體抽搐及面色轉青,曾為他做心外壓,見沒有反應後報警,男嬰送院後不治。 法官判刑時指,被告因家人問題導致情緒不穩,有適應障礙和抑鬱問題,重犯機會屬中度,裁定被告誤殺罪名成立,判監八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