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店員涉欺詐罪被判刑 海關籲購物保留單據

發佈日期: 2017-04-26 1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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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店員涉欺詐罪被判刑 海關籲購物保留單據
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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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藥店店員向內地遊客銷售兩支共約值六十元的藥水,但收取五萬元,分別被判入教導所和勞教所。

兩名被告21歲梁家葆及23歲鄧子豪,都是旺角西洋菜南街龍興中西藥坊的店員,早前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裁定欺詐罪名成立。

案情指,居於深圳的63歲女事主前年11月到藥坊買兩支藥水,店員指每支30元,她以信用卡付款後發現被收取5萬元,於是報警。

暫委裁判官判刑時指案情非常嚴重,被告收取五萬元是原價八百多倍,被告明目張膽,令大眾對行業有負面看法,香港購物天堂美譽遭被告這些害群之馬破壞。

首被告沒有悔意,判入教導所至少一年半,之後接受監管三年;次被告有悔意,但智力較低,適合判短時間但有力的刑期,判他入勞教所。

裁判官指兩名被告有共同目的,罪責沒有分別,必須判阻嚇性刑罰以儆效尤。

海關提醒消費者購物前,問清楚貨品價格單位及保留單據。

海關不良營商手法調查課監督關建強說:「這些所謂『天價貨品』針對的對象可能是訪港旅客,混水摸魚。因為看準這些訪港旅客時間較緊迫,要短時間內返回內地,另一方面不熟悉香港的銷售模式或執法情況,往往成為不良營商的商人目標。」

他說現階段這種手法看不到有明顯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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