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單車泊公共泊位 單車出租公司指欠公平

發佈日期: 2017-04-24 1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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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單車泊公共泊位 單車出租公司指欠公平
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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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有共享單車懷疑被人丟進河,警方列作刑事毀壞案處理。有議員表示,共享單車引入本港後,但就沒有相應監管制度,容易引起爭議。

單車被丟在馬鞍山富安花園對出的一段河道,警方中午接報到場調查,今次是三天內第五輛「共享單車」懷疑被丟入河。

一千輛「共享單車」上星期四起在沙田、大埔及馬鞍山,讓市民以手機程式租用,但就接連有單車「出事」,「共享單車」公司感到驚訝,指會密切與警方聯絡。

共享單車公司行政總裁拉斐爾指:「相比起全球其他地方香港是十分安全的,所以我很好奇誰做了這些事,為何他們會這樣做,沒有人聯絡過我們要求過任何東西,我不認為我們和現有的在競爭。」

共享單車負責人表示,公司人手有限,難以派人在現場看守單車,唯有靠市民若見到有人破壞,主動向他們舉報。

現時「共享單車」主要停泊在公共泊位供市民租用,有傳統單車出租公司認為政府容許「共享單車」經營是不公平。

單車出租公司負責人彭先生指:「可能有少少不公平,可能我把單車泊在那邊(公共泊位),可能很短時間政府會來剪走我的單車。」

有立法會議員認為,「共享單車」首次引入本港,但沒有相應監管制度,容易引起爭議。

建築、測量、都市規劃及園境界姚松炎指:「為何有一個競爭者,可以免費享用公共泊位設施去作商業營運牟利用途,其實(政府)應收取合理市場價格,令與其他競爭者處於同等市場競爭狀況。」

他認為收費可以避免引起有關用公帑支援特定商家的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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