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集團前主席黎智英「佔中」期間被擲動物內臟案件,三名襲擊罪成的被告上訴,在高等法院審理。 三名被告2014年在金鐘夏慤道分別襲擊黎智英和兩名「佔中」糾察,被判入獄九至十八星期。 其中一人的代表律師指,被告一直有「保衛香港」信念,一時「火遮眼」犯案。法官指香港是法治之都,就算政治立場不同,也不可以自己做執法者。法官聽取控辯雙方陳詞後,押後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