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振英曾擬特赦佔中涉案者 惟不能凌駕司法程序

發佈日期: 2017-04-22 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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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振英曾擬特赦佔中涉案者 惟不能凌駕司法程序
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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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梁振英表示,曾經考慮特赦「佔中」以及相關案件涉案人士的刑責,最後認為行政長官特赦權力不能凌駕司法程序。

「佔領行動」發生近三年,涉及「佔中」以及衍生案件的人士,陸續被檢控,部分更已被定罪。社會有人要求行政長官運用權力特赦。

行政長官梁振英出席電台節目時,被問到特赦的問題。問到否想過特赦,他表示:「有。在法律及各方面要考慮,但進入司法程序案件,我們不可以特赦。社會一提出來時,我們就考慮,但現在因為在司法程序當中,我們不能夠凌駕司法,去作出行政決定,來特赦一些刑事案件的被告人。」

被問到曾經思考特赦的對象,他表示:「作為一個法律問題來考慮,在《基本法》內是有這樣的權力,但是甚麼特定對象不說了,但是行政長官行使《基本法》的特赦權力,是不能夠凌駕司法程序。」

梁振英表示根據《基本法》,律政司獨立作出檢控工作,任何案件警方一旦拘捕了人,就由律政司刑事檢控專員,決定是否作出檢控,過程中行政長官或其他行政部門,都不應該輕易干預。

另外,警務處處長盧偉聰表示,警方沒有要求特赦七名襲擊曾健超罪成,正服刑的警員:「現在這案件已進入上訴階段,對於這些言論,我們暫時不評論。」被問到有否向特首提出過特赦,他表示:「我沒有向特首說過。」

七名警員因襲擊罪各判監兩年,已就定罪及刑期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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