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中九人被控公眾妨擾罪 如罪成最高可判監7年

發佈日期: 2017-03-27 2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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佔中九人被控公眾妨擾罪 如罪成最高可判監7年
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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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發表聲明,指不應將刑事檢控政治化,建制派議員認為,政府以法律處理「佔中」是體現法治。

包括「佔中」發起人在內的九人,被控「公眾妨擾罪」,有大律師指如果罪成,最高可判監7年。

大律師陸偉雄表示:「一定要影響到一個公眾人士,或一班公眾人士才成罪。危害生命、健康、安寧,甚至阻礙一個人行使應有權利,這簡單來說,是『公眾妨擾罪』的控罪元素。」

建制派議員認為,今次起訴是體現法治。經民聯九龍西議員梁美芬稱:「過往兩年香港社會撕裂,連法律都幾乎解決不到,我們希望香港能回歸以法律去解決問題。」

民建聯新界東議員葛珮帆則指:「當時非法『佔中』時,我們聽到發起人、甚至立法會議員,都稱他們知法犯法,願意承擔責任,所以今日他們被起訴,我覺得是理所當然,所以他們不應該出來說,起訴他們是不對。」

律政司發表聲明指,不應將刑事檢控政治化,亦不應從政治角度揣測檢控的時間,又強調展開檢控行動前,不會知會行政部門,有人揣測是林鄭月娥指示,是毫無根據。

刑事檢控專員楊家雄表示:「現階段我不會有其他補充,特別案件很快進入司法程序,不會亦不適合作任何補充。刑事檢控科就著所有決定,我們都根據法律、證據和檢控守則去作出,不受任何干涉。」

而林鄭月娥亦表示,事前不知悉預約拘捕行動,同時指起訴與修補撕裂無衝突:「修補社會撕裂,不等如在法治方面作出妥協,如有些工作需要進入檢控或起訴,或在法庭要作一個判決時,我們都是尊重這個工作,這正是香港核心價值。」

她又強調,行政長官不會干預律政司獨立負責的檢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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