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爭條例》於前年12月實施,競爭事務委員會的工作報告顯示,截至上月底共收到逾二千宗投訴及查詢。 當中一半的個案,與「第一行為守則」有關,即某些協議妨礙、限制或扭曲香港競爭,大部分涉及合謀行為。 整體的投訴及查詢中,競委會對約130宗作進一步評估,一成三個案進入調查階段,預計上半年有執法結果,包括在競爭事務審裁處提出法律程序。 另外,轉介了七十宗涉及電訊或廣播行業的個案予通訊事務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