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近年大型樓宇維修工程不時出現圍標情況,民政事務局建議修訂《建築物管理條例》。 建議包括增加表決大型維修工程的業主立案法團會議法定人數,由原先業主人數至少一成,增加至至少兩成,並且至少有一成業主是親自出席,以免由少數業主持大量授權書的情況下表決工程。 而授權書亦須由委任的代表加簽,並作出聲明表示是從有關業主誠實取得,有關建議將於下星期交立法會民政事務委員會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