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會縱火案 兩名被告分別被判入獄兩年及入勞教中心

發佈日期: 2017-03-22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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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會縱火案 兩名被告分別被判入獄兩年及入勞教中心
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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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示威區前年垃圾桶縱火案,兩名被控串謀縱火罪的男子,分別被判入獄兩年及判入勞教中心。

兩名被告由囚車送到區域法院聽取判刑。兩名被告包括現職中文大學辦公室助理的23歲樹仁大學學生會前會長楊逸朗,早前初被裁定串謀縱火罪名成立。另一被告是20歲無業男子葉卓賢,判入勞教中心。

控罪指兩人前年十二月九日串謀身份不詳人士,用火損壞立法會大樓外示威區一個垃圾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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