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健超即時入獄服刑五周 有團體高院外請願

發佈日期: 2017-03-21 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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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健超即時入獄服刑五周 有團體高院外請願
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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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佔領行動」期間以液體淋警員,早前被裁定襲警罪成立的曾健超決定放棄上訴,今日到高等法院處理法律程序,法官頒令即時入獄服刑五星期。

曾健超表示:「經過深思熟慮之後,我會決定放棄上訴,並於今日即時『找數』。在今日處理完有關法律程序後,我會即時服刑。我總共被判五星期監禁,預計扣減刑期後需服刑31日。有人會指,會否因為有人重判三年,你害怕加重刑期你才放棄上訴,可以告訴大家這個從來不在我們考慮。」

有支持及反對團體在法院外請願。而在庭上,法官問曾健超是否自願放棄,又問是否清楚要即時收監,以及是否知道等同放棄上訴權。

曾健超確認是自願放棄上訴,法官於是駁回三項定罪上訴,維持罪成的原判,曾健超亦喪失再次上訴權利,即時入獄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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