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通識:「法定古蹟」

發佈日期: 2017-03-18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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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通識:「法定古蹟」
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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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級歷史建築屯門青山紅樓因為再受破壞,被列作「暫定古蹟」。但並不等於必定可避過拆卸,何東花園就是一個例子。

根據《古物及古蹟條例》,紅樓列作「暫定古蹟」後,可以得到為期十二個月的法定保護。期間除非得到古物事務監督發出許可證,否則禁止進行任何建築或拆卸等工程。有效期屆滿後,建築物就會喪失法定保護,屆時業主就可以拆卸和重建。有關團體要在這一年內,爭取紅樓列為「法定古蹟」。

不過,就算到時得到古諮會同意,升格為「法定古蹟」,亦要過行政會議一關。

位於山頂道75號的何東花園,以中國文藝復興風格興建,主樓約在1927年建成,有一座模仿意大利鐘樓的方形塔,是當時唯一與本港富商何東直接有關的住宅物業。

何東花園在09年被評為一級歷史建築,意思是具特別重要價值。而可能的話,須盡一切努力予以保存。但是就遭到業主何東的孫女何勉君反對,更揚言可能採取法律行動。政府在2011年1月底將何東花園列為「暫定古蹟」,業主其後指何東花園並無保持原貌,亦不是港人集體回憶,希望重建後在原地居住。

古諮會同年10月通過將何東花園列為「法定古蹟」,但業主提出呈請,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經過考慮後翌年作出指示,不將何東花園列為「法定古蹟」。時任發展局局長陳茂波指,政府為保育何東花園,曾向業主提出30億補償,但對方開價70億,加上日後不會開放給市民參觀,所以政府最終放棄保育。何東花園在2013年拆卸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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