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暴亂案3被告罪成 律師求情指未傷及他人

發佈日期: 2017-03-16 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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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角暴亂案3被告罪成 律師求情指未傷及他人
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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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初的旺角暴亂,兩男一女被裁定暴動罪名成立,即時收押,稍後判刑。今次是旺角暴亂首宗暴動罪的裁決。

被告律師下午開始求情,首被告許嘉琪的代表律師指,本案屬暴動罪中程度最低,案發時間短,而首被告只是隨手拾起擲玻璃樽投擲,沒有傷及他人。

她參與事件出於政府施政不滿,非為個人利益,希望法庭考慮判處少於九個月的監禁,讓首被告趕及今年九月重新開學。

次被告麥子晞的代表律師求情理據跟首被告相若,強調次被告當日沒有預謀帶武器。法官就質疑為何沒預謀,指玻璃樽就是武器,可以「擲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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