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旺角暴亂被控暴動罪 區域法院今早裁決

發佈日期: 2017-03-16 10:00
港澳
三人旺角暴亂被控暴動罪 區域法院今早裁決
無綫新聞 TVB News
無綫新聞 TVB News
已複製連結
去年初的旺角暴亂,被控暴動罪的兩男一女,今早在區域法院有裁決。

三名被告包括23歲港大女生許嘉琪、20歲學生麥子晞,及33歲報稱廚師的薛達榮。控罪指三人去年二月九日凌晨,於彌敦道近豉油街至登打士街一帶與其他人參與暴動,分別向警員投擲玻璃樽,其中第二被告麥子晞亦擲竹枝,令一名警員腿部受傷。

三人早前被裁定表證成立,根據《公安條例》第19條,被定為非法集結的集結者,破壞社會安寧即屬集結暴動,參與者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監禁十年。

無綫新聞 TVB News
無綫新聞 TVB News
無綫新聞 TVB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