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通識:行政長官離職後安排

發佈日期: 2017-02-25 1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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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通識:行政長官離職後安排
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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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行政長官曾蔭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正在赤柱監獄服刑,一些因為他前行政長官身份而享有服務均已喪失。

回歸前,港督離任就會返回英國,不存在為他們提供離職後安排的問題。回歸後,行政長官經本地選舉產生,政府必須研究離職後獲得甚麼服務和福利。

政府2005年4月委任一個獨立委員會檢討行政長官報酬和研究離職後的安排。委員會在兩個月後發表報告,認為作為一位曾經出任香港最重要公職的人士,離職後應該得到恰如其分的地位和尊重。

委員會又指,如果前任行政長官利用他建立的國際網絡擔任推廣大使的角色,可以有助提升國家和香港的地位。

委員會基於這些考慮,在研究過十多個國家的地方及省政府的做法,提出一系列建議,獲政府接納。

建議包括行政長官離職後,可以有辦公室用作接待內地、海外和本地政要,可以獲得提供汽車連司機的服務。但如果前任行政長官從事有提供汽車連司機的受薪工作或商業活動,這項服務就會取消。

委員會認為行政長官離任後,很可能仍然會繼續成為公眾人物,政府需要保障其人身安全,所以要為他提供包括保鑣和住所的保安設備。

前任行政長官及其配偶可以終身享用機場的貴賓室服務,亦可終身獲提供醫療和牙科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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