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劉淑儀:立法制定「辱警罪」有一定困難

發佈日期: 2017-02-23 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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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劉淑儀:立法制定「辱警罪」有一定困難
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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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任過保安局局長的行政長官參選人葉劉淑儀指,現行法例有保障公職人員,但立法制定「辱警罪」有一定困難。

葉劉淑儀說:「公職人員執行任務時,如果是被恐嚇、被傷害,或被阻止執行公務,不論是在《簡易治罪程序條例》,《警察(隊)條例》、《公安條例》,《侵害人身(罪)條例》,都有一些條文(處理),但據我了解,是沒有條文純粹侮辱人可以入罪。立法的困難就是,第一要符合《普通法》的原則;第二是由於很有爭議性,拿來立法會可能會面對『拉布』;第三如果通過了,政府會擔心如果證據不足,檢控輸了,將來就更加難檢控,成為一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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