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女子因無牌經營旅館,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罰款八千元。 案情指,民政事務總署轄下牌照處人員,去年六月喬裝客人到深水埗鴨寮街一所懷疑無牌旅館巡查,成功以日租形式租住房間。而根據牌照處紀錄,該旅館當日並未獲發牌照,負責管理旅館的女子被控違反《旅館業條例》。 民政事務總署強調,經營或管理無牌旅館均屬刑事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二十萬元及監禁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