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蔭權晚上報稱不適 送往伊利沙伯醫院檢查

發佈日期: 2017-02-20 2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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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蔭權晚上報稱不適 送往伊利沙伯醫院檢查
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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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行政長官曾蔭權被裁定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名成立,後日判刑,法官表明很大機會不會判處緩刑,不准他保釋,交由懲教署看管,成為第一個還柙的行政長官。曾蔭權晚上報稱不適,送往伊利沙伯醫院檢查。

被裁定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的曾蔭權,在家人陪同下到達高等法院。法官聽取辯方求情後,周三判刑,曾蔭權交由懲教署看管,原本戴上的「煲呔」除下了。

曾蔭權太太曾鮑笑薇,在兩名兒子陪同下離開法庭。當法官宣布不准保釋後,曾太在庭內流淚,與家人到犯人欄與曾蔭權道別,曾蔭權要扶著椅子站起,淚流滿臉,叮囑兒子要好好照顧母親。

辯方求情時呈上46封求情信,包括來自曾與曾蔭權共事的多名前高官以及政界人士,指陪審團未能就第一項控罪,「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定罪,希望法官不要以貪污為基礎作出判刑。

而曾蔭權只是不申報,並非長時間以公職人員身份行為失當,不申報亦沒有引致政府做錯決定,發牌予雄濤。因為決定是行政會議以公眾利益一致達成。

而定罪已為72歲的曾蔭權帶來畢生遺憾,他「爬得愈高,跌得愈痛」,一生貢獻在公職上,但聲譽一下子被摧毀。

加上自審訊以來健康漸差,有呼吸困難,建議以十二至十八個月為量刑起點,判處緩刑及批准保釋。法官最後押後判刑,不准曾蔭權保釋。

曾蔭權入法庭時,要由代表律師及太太扶住,開庭期間又不時咳嗽要喝水,滿臉通紅。

另外,由於陪審團上周未能就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達成裁決被解散。控罪指曾蔭權接受深圳東海花園單位的裝修工程,作為批准雄濤數碼廣播牌照申請的報酬。

控方一開庭指,基於公眾利益及公義,要求重審。但辯方反對,指曾蔭權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要面對判刑,再面對第二次審訊,對他很困難,要求法官考慮是否合適及合理。

法官在庭上表明,判曾蔭權緩刑的機會不大,又希望就第一項控罪盡快重審,認為再拖延並不合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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