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賠償條款惹爭議 醫學會指據實證醫學作判斷
發佈日期: 2017-02-19 1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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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醫學會關注友邦保險向私家醫生發信,強調投保人住院要獲賠償須符合公司對「醫療所需」的定義。友邦回應說,處理索償會按合理及慣常原則。 香港醫學會說,多名私家醫生近日接獲友邦保險信件,當中提到住院賠償問題,友邦說是否批出賠償要視乎住院是否「醫療所需」。 友邦指包括大腸內窺鏡、胃鏡及白內障手術,即使需要麻醉,亦不屬於「醫療所需」住院理由。友邦根據契約條款,「醫療所需」裁決權不在醫生,而在保險公司。醫學會批評這個說法,強調診斷治療及評估病人風險是醫生職責。 香港醫學會義務秘書林哲玄表示︰「我們不是考慮價錢問題,而是是否適合病人,而適合有很多原因,安全一定是其中一樣。不會考慮任何公司機構訂立的條款,我們必須根據實證醫學,根據醫學知識,根據病人實際情況作判斷。」 友邦在社交網站回應指,信件可能被曲解,說公司會以合理及慣常的原則處理索償;又說一向尊重醫生符合專業的決定。 有保險業人士說,多間保險公司都是以「醫療所需」評審醫療賠償,而以現今醫療科技,很多治療都可在日間診所進行,有助控制醫療成本。 香港保險業聯會醫療改革專責小組副主席陳秀荷表示︰「腸鏡在日間手術是八千多元,原來(入院)住大房要貴一倍。可能有些情況,病人根本不需要(入院),或者原來不知道有日間手術方法,整個保單是否需要加價?這個都是很重要的因素。」 醫學會建議市民在購買醫療保險前應先深思熟慮,多了解保險產品的性質和保障。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高永文說,市場上的醫療保險產品易有爭端,政府建議的自願醫保希望可以加強規管醫療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