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個團體遊行聲援警員 警指最高峰有1800人

發佈日期: 2017-02-18 2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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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個團體遊行聲援警員 警指最高峰有1800人
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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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個團體就遊行聲援警員,大會指有三千五百人參加,警方指,最高峰時有一千八百人。

香港政研會,保衛香港運動等多個團體,下午發起撐警遊行,先在中環遮打花園集會,再遊行到灣仔警察總部,向警方遞交過千個支持警員的市民簽名。

有人假扮法官,不滿法庭對涉案七名警員判刑過重。有遊行人士表示:「覺得不公平,大律師都是這樣說,普通人判五星期,警察判兩年。」又有遊行人士表示:「一點也不公平,搞『佔中』那些人一點事都沒有,搞破壞的一點事都沒有。」

發起團體重申並非向司法機構施壓,只是想反映判刑不公平。香港政研會主席鄧德成表示:「證人本身誠信有問題,因為他本身在這件事被判了刑,他亦都明顯有仇警傾向,我們很擔心未來日子,警方是不敢執法。」

遊行人士最終抵達政府總部。有參與遊行人士在政府總部舉行集會,輪流發言,包括多名退休警務人員。

另外,「撐警大聯盟」等舉行記者會,指根據《基本法》第四十八條,行政長官有權赦免或減輕七名警員的刑罰,他們計劃星期日到禮賓府請願。

本身是大律師的立法會議員,梁美芬認為可以考慮:「因為他們在執勤時,受到大環境的挑釁,是犯了事,在這個情況下的確行為是不對的,但是否有機會作為減刑。」

但亦有法律界人士指,赦免理由要充分。資深大律師湯家驊指:「一般如外國赦免(刑罰)的例子都是『技術性犯罪』,出發點是好的,如醫生讓病人安樂死,但這次七警事件卻不屬於『技術性犯罪』的有意圖犯罪,若隨便引用赦免條文,恐怕挑起更大政治矛盾。」

他又指法律下容許理性批評,或者公開討論案件,但若言論會令整體社會對法官有不尊敬思想,或對司法體系不信任,或會構成刑事藐視法庭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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