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隊協會對刑期感驚訝 曾健超指警隊需改革

發佈日期: 2017-02-17 1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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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隊協會對刑期感驚訝 曾健超指警隊需改革
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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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警案」的事主曾健超被判襲警罪成正等候上訴,他認為警隊要改革監管制度,而兩個警隊協會就認為兩年的刑期過重。

在區域法院外,有聲援和抗議七名被告的團體示威,警方要用鐵馬分隔開。一名示威者表示:「我們不明白,為何法官會接受那麼弱的證供,品質有問題的證人,以及不太清晰的證據,但法官完全不保留地接納接受,我們不能理解。」 

另一名示威者表示:「法治得以彰顯,市民感到香港仍然法治之都。兩年這個刑期對他們來說是很重,但香港市民來說,法治中他們知法犯法,應該不止兩年那麼輕。」

至於案件的事主,即是被襲擊的曾健超形容判刑是一次小勝,但批評仍有多宗警察濫用暴力的案件未處理。曾健超表示:「現在總算是公民社會對抗警暴的一個小勝。希望其他案件盡快可以得到公平的審訊。希望政府、警方有所反省,改革警察的監管制度、檢討警隊文化,同時為錯誤向香港市民道歉。」

警察隊員佐級協會對兩年監禁刑期感到驚訝。警察隊員佐級協會主席陳祖光表示:「這個司法判決不公道,好像不是一個公道決定,好像是一個很主觀或者有一些取向,這是一些同事想法,亦有些同事接受不到,希望我們協會帶領他們出來上街遊行,搞集會,在這階段,協會開會後,我們暫時不會做這些行動,但我們剛也有說不排除一切合法、合理行動,幫這七位同事去取回公道。」

督察協會主席亦認為刑期過長。警務督察協會主席李占安表示:「今日判監兩年,我自己私人來說是覺得很詫異。因為看以往的案例,量刑懲罰不是這樣的,不是兩年。」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主席、民建聯的陳克勤認為「七警案」是個別事件,大部分警員都專業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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