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蔭權案陪審團商至晚上未有結果 早上繼續

發佈日期: 2017-02-1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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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蔭權案陪審團商至晚上未有結果 早上繼續
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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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行政長官曾蔭權被控接受利益案,陪審團開始退庭商議,到晚上未有結果,早上繼續。第一日商議期間,法庭曾開庭處理陪審團的提問。

第一日退庭商議結束,曾蔭權與太太八時許離開法院。曾蔭權的家人,包括弟弟曾蔭培等陪伴著。陪審團要在法院大樓內休息,不能與外界聯繫。

陪審團中午前開始退庭商議,下午曾以書面,先後向法官陳慶偉提出三個問題,陳慶偉要開庭處理。

首個提問涉及曾蔭權第三項控罪,即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指他提名建築設計師何周禮授勳,但無向政府披露對方正為其深圳東海花園單位,進行室內設計工程。陪審團請求法官提供一個日常生活例子,如何在沒有直接證據下,基於甚麼元素,可裁定被告是刻意隱瞞或無合理辯解。

第二個提問涉及第一項控罪,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指他接受深圳單位的裝修工程。陪審團問法官,是否須證明被告所得的實際利益,就是雄濤廣播獲發牌的報酬,才符合控罪要求。另外又請求法官提供總結案情的文本。

至於曾蔭權涉及另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指他參與決定雄濤廣播申請時,無向行政會議申報與主要股東黃楚標,就東海花園單位的往來及商議,陪審團就沒有提問。

陪審團退庭前,法官陳慶偉先完成引導。他說陪審團是經過宣誓,有責任作出真實裁決,希望他們運用個人經驗和智慧,盡力達成一致裁決。

如果未能有一致裁決,可以接受八比一或七比二的大多數裁決。

法官說本案案情直接,要求九人陪審團謹記這宗案件是刑事檢控,舉證責任在控方,要達到毫無合理疑點才可以將曾蔭權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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