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蔭權案高院續審 控方傳召銀行高級經理作供

發佈日期: 2017-01-23 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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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蔭權案高院續審 控方傳召銀行高級經理作供
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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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行政長官曾蔭權被控接受利益案在高等法院續審。

控方繼續就曾蔭權夫婦的聯名戶口提存紀錄傳召證人,傳召負責接待兩人的東亞銀行總行高級經理何耀強作供。

被問及是否記得在2010年7月16日處理曾太將35萬元現金,存入她與曾蔭權的聯名戶口,何耀強指不記得。控方指存款單上有手寫豁免手續費,他說憑字跡認不出亦不記得誰寫。

曾蔭權否認三項控罪,包括一項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和兩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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