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蔭權案 法庭將處理曾妻有否收李國寶35萬

發佈日期: 2017-01-20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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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蔭權案 法庭將處理曾妻有否收李國寶35萬
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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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行政長官曾蔭權被控行政長官接受利益案,控方將曾蔭權夫婦的銀行紀錄呈堂。法庭集中處理曾蔭權太太曾鮑笑薇有否收取東亞銀行主席李國寶35萬元。

法庭集中處理曾蔭權太太曾鮑笑薇有否收取東亞銀行主席李國寶35萬元。

控方呈上於2010年7月16日李國寶簽名的現金支票,金額35萬,背面紀錄入票時間是早上9時20分。

曾鮑笑薇於同日早上9時55分,將35萬現金存入她與曾蔭權,在東亞銀行的聯名戶口。

控方早前指,兩筆現金提款及存款相隔35分鐘,金額相同,認為曾鮑笑薇存入的現金,來自李國寶。控方傳召多名東亞銀行職員作供。

當日處理李國寶張支票的職員指,她將35萬交給李國寶的文員「阿嫻」,不知道她之後如何處理。

「阿嫻」作供說甚麼都不記得,辯方問她有否見過或將錢交給曾太,她說沒有。只說通常取完錢,會將現金交給李國寶的秘書。

另一名前櫃位職員說,「很少見到那麼大額的現鈔存入」,但他當時沒見到曾太,只負責數錢。

另一名職員作供指,曾太是銀行「VIP」,存款不需到櫃枱,她與銀行經理會準備好文件讓她簽,但細節就不記得。

另外,控方傳召曾為曾蔭權擔任私人保安主任的高級督察張日東,他說工作期間無印象見過黃楚標這個人,又指2012年曾陪同曾蔭權上遊艇過夜,由澳門回程駛經坪洲並陪同曾蔭權行山,他說估計遊艇有三十至四十米長、三層高,當時最少有二十人在船上。

聆訊中多次提到東亞銀行主席李國寶,但他並不在控方證人名單上。控方之後會傳召,前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劉吳惠蘭。

聆訊星期一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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