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法律界人士憂道歉法例或增矛盾 倡先嘗試調解
發佈日期: 2016-11-28 23:06
港澳



政府最快今個立法年度引入道歉法例。有法律界人士認為本港已有良好的調解機制,認為沒必要加入道歉法例。有醫療事故的受害人不相信引入道歉法例會減少醫療訴訟。
有了道歉法例,是否真的可以促進和解?律政司指根據美國及澳洲等地實施道歉法例的經驗,有助減少例如醫療事故等不同類別的訴訟。
用了九年,就長子夭折,向醫務委員會投訴主診醫生失德的張崇德認為道歉法例不切實際:「道歉了你認為(受害者)就會算了嗎?不是,因為大部分人在醫療事故中找不到原因,道歉與所犯的錯誤是應該有後果的。」
有法律界人士擔心道歉法例有機會增加事件的矛盾。律師梁永鏗指:「構成一個道德上的矛盾,公開道歉或承認某些程序出錯,可能一個醫生或專業人士,接著在法律的技術層面上打贏(官司),道德矛盾可能公開層面出現。」
梁永鏗說本港現時的調解條例訂明調解過程所有對話及資料必須保密,建議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可先嘗試透過調解解決爭拗。

